促进裁军和不扩散领域的多边主义

在当今世界,只有采取集体、多元化的办法,才能有效消除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或控制常规武器扩散。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2007年4月9日致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

大会第70/31号决议

提出国:印度尼西亚,代表联合国会员国中的不结盟运动成员国(2014年10月28日)

大会投票表决: 129-4-50(2015年12月7日)

第一委员会投票表决:122-4-51(2015年11月4日)

这一主题于2002年首次被列入裁军议程。2002年10月18日,南非代表“不结盟国家运动”,在大会第一委员会上介绍了题为“促进裁军和不扩散领域的多边主义”的决议草案。很多成员国之前在各大裁军讨论会上都已强调重申和加强裁军和不扩散领域多边合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002年10月25日,第一委员会召开并通过了第一项决议(57/63),记录表决结果为100票赞成票、11票反对、44票弃权;2002年11月22日,大会又进行了一次投票,这次记录表决结果为105票赞成、12票反对和44票弃权。该决议重申了多边主义是不扩散和裁军领域谈判的核心原则。关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条约的缔约国也应邀就化解它们在违规和实施合约方面的忧虑这一问题进行咨询和合作,并应邀避免诉诸于,或威胁诉诸于单边行动的方法。

2002年以来,大会每届会议均提出和通过了各项决议,用于加强和深化裁军和不扩散领域的多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