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关系

为使裁军厅能在区域和国家一级有效运作,区域裁军处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其他联合国实体和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了伙伴关系和开展合作。

安全理事会第1631(2005)号决议,尤其 “强调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处理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并强调维持和平行动的任务规定需要酌情考虑到那些能使各国查明和追踪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区域文书。”

区域裁军处和区域中心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政策问题以及实施联合计划方面紧密合作。政策问题包括协助起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次区域文书或制定大陆一级的军备控制策略。联合计划包括开展法律评估和培训政府官员。

区域中心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处理裁军相关问题,包括与非洲联盟(非盟)和非洲国家组织等区域组织以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安第斯共同体、加勒比共同体(加共体)、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中非经共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太平洋岛屿论坛、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小武器和轻武器区域中心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南共体)等次区域组织开展合作。

在非洲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区域中心已与非洲联盟(非联)和非洲国家组织建立了具体的合作伙伴关系和专属方案。特别是非洲国家组织已经承认联合国和平、裁军与发展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中心是其小武器和轻武器控制相关问题的技术执行伙伴。在非洲,非联已经同意与非洲裁军中心合作控制小武器并建立非洲无核武器区。

裁军厅已与多个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机构和民间社会组织,包括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小武器区域中心和美洲国家组织,以及国际禁止小武器行动网签署了谅解备忘录,确定了合作和联合活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