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武器

现代意义上的化学武器使用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交战双方使用毒气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也造成了惨重的战场伤亡。这类武器一般是在手榴弹、炮弹等标准弹药中加入常见的商业化学品,例如氯气、光气(窒息性毒剂)和芥子气(造成皮肤灼伤)等。它们造成滥杀性后果,常带来毁灭性灾难,当时造成了约十万人死亡。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化学武器在全球造成的死亡人数达一百万人以上。

化学武器的使用激起了公愤,1925年签订的《日内瓦议定书》规定,严禁在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尽管这是让人欣慰的进步,但是《议定书》仍然有很多不足,例如未能禁止化学武器的发展、生产和储存。问题还在于,许多已经批准《议定书》的国家保留对非《议定书》缔约国使用禁止武器的权利或受化学武器攻击时予以报复的权利。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尽管整个欧洲战场都没有动用化学武器,但在纳粹集中营和亚洲战场使用过毒气弹。

冷战期间,许多国家都发展、生产和储存了大量化学武器。1970和1980年代,约有25个国家在发展化学武器能力。但自二战结束以来,化学武器只在少数情形下使用过,例如伊拉克政府在1980年代曾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使用化学武器。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经过长达12年的谈判,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于1992年9月3日通过了《化学武器公约》)。《化学武器公约》对各缔约国实行严格的守约核查。1993年1月13日,《公约》在巴黎开放供签署,并于1997年4月29日起正式生效。《化学武器公约》是第一个在多边框架内谈判的裁军协议,规定在普遍适用的国际控制下全面销毁一整个类别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为筹备《化学武器公约》生效,成立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筹备委员会,负责制定详尽的操作程序,同时为《公约》的常务执行机构建立必要的基础设施。该组织的总部位于荷兰海牙。《化学武器公约》于第65份批准书交存之日后第180天,即1997年4月29日起生效。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

在《化学武器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正式成立。

禁化武组织技术秘书处位于荷兰海牙。目前已有189个国家加入了《化学武器公约》,约占全球总人口的98%。禁化武组织的任务是:执行《化学武器公约》的各项规定;确保有一套透明可信的机制来核查化学武器的销毁;防止任何成员国重新使用化学武器;针对化学武器的使用提供防护与援助;鼓励在和平利用化学方面开展国际合作;努力使所有国家都加入禁化武组织。2001年9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规范联合国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间关系的协定》,对这两个组织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