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雷

地雷包括两类:杀伤人员地雷和反车辆地雷。这两种地雷在过去数十年间都造成了巨大危害。mines1997年通过的《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简称《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禁止杀伤人员地雷。目前已有超过150个国家加入了该条约。该公约的积极影响包括大幅降低伤亡人数,使无雷国家增多,销毁库存地雷,以及加强对受害者的援助。

秘书长呼吁各国还应规范反车辆地雷的使用。这类武器仍在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尤其是平民伤亡。反车辆地雷会阻碍人员行动和人道主义援助,导致土地不宜耕种,使人们无法获取水、食物和照顾,也无法进行贸易。

每天都有人因为误踩地雷死亡或残疾。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和平国家——并且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平民。《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又称《禁雷公约》,致力于应对这一灾难。《公约》禁止储存、转让或使用杀伤人员地雷,要求各国清除本国领土内的地雷,并要求各缔约国能够帮助受影响国家清除地雷。

1980年代,《常规武器公约》对杀伤人员地雷的使用进行管制。但许多国家希望能予以全面禁止。随后颁布的《禁雷公约》吸引了全世界四分之三的国家加入。该公约自从十多年前颁布以来,几乎遏止了全球范围内杀伤人员地雷的生产,大幅减少了部署的地雷数量,使4 000多万枚库存地雷得以销毁,并为雷患区的幸存者和人口提供援助。大量埋有地雷的疑似危险区已清除地雷,并转为生产用地。经过这一系列的努力,伤亡人数锐减,还取得了其他可喜的趋势,包括:提高了各国管理复杂清雷行动方案的能力;推动在更宽泛的残疾标准下进行受害者救助;并编制了进一步降低风险的工具。各国开展了排雷活动,这些活动促使取得了这些引人注目的成就,而《禁雷公约》一直是各国开展这些活动的核心框架。

然而,超过1 000万枚库存地雷尚未销毁。大片土地因存在地雷隐患而不能用作生产用地。数以万计的受害者及家人未能得到充分支助。地雷的存在仍然阻碍着社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