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弹问题仍是国际社会日益关注、讨论和开展活动的焦点。导弹能迅速、准确地运载和投递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在政治和军事上引发重大影响。此外,国际各方在导弹相关事项上的观点各不相同,给通过多边论坛解决这一问题带来特殊挑战。
目前,国际社会尚未形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文书来解决导弹问题。
根据大会决议,联合国内共设立了三个政府专家小组协助处理导弹问题。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设立了第一个政府专家小组,2004年设立了第二个政府专家小组,2008年6月,第三个政府专家小组完成工作,并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商定了相关报告。
目前,还有一些以防止导弹及导弹技术的扩散为目标的多边机制。其中倍受关注的有 《海牙行为守则》和《导弹技术管制制度》 。
导弹问题的各个方面:秘书长的报告
A/63/176–导弹问题的各个方面:秘书长的报告(2008年)
本报告由大会2004年12月3日第59/67号决议所设政府专家小组编写,旨在从各个方面处理导弹问题,包括确定可达成共识的领域。
本报告讨论了导弹领域的背景和现状,明确了从各个方面全面解决导弹问题应该考虑到的一些重大问题。除其他外,这些问题包括:全球和区域安全背景,因为它是研发、试验、生产、获取、转让、拥有、部署和使用导弹的动机(或动机的缺失);国家或非国家行为体转让和使用某种类型的导弹和导弹技术的情况;裁军、军控和不扩散问题;理论、战略和导弹相关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弹道和巡航导弹以及作为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或常规武器运载工具的导弹的相对重要性;导弹防御;以及天基能力对于人类各种努力做出的越来越大的贡献。
小组认为,除其他外,为了国际和平与安全,国际社会要继续努力处理日益复杂的导弹问题,并进一步讨论这一问题,尤其重点关注现有和正在出现的共识领域。小组还强调联合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立这种共识提供了一个更有条理和更加有效的机制。
A/59/278–导弹问题的各个方面:秘书长的报告(2004年)
大会第58/37号决议请秘书长在2004年设立的政府专家小组的协助下,就导弹问题的各个方面进行进一步探讨,并向大会提交一份报告,供其第五十九届会议审议。
小组于2004年2月23日至27日、5月17日至21日及7月19日至23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了三次会议。“然而,考虑到现有问题的复杂性,在最后报告的拟定期间并未达成任何共识。”
大会A/59/67号决议请秘书长在合格顾问和联合国裁军研究所的协助下编写一份报告,酌情考虑会员国所表达的意见,明确可达成共识的领域,以推动联合国努力解决导弹问题的各个方面,并提交给大会第六十一届会议。同时,该决议还请秘书长在2007年根据公平地域分配原则设立的政府专家小组的协助下,进一步探讨在联合国内解决导弹问题的各个方面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包括明确可达成共识的领域,并向大会提交一份报告,供其第六十三届会议审议。
A/57/229–导弹问题的各个方面:秘书长的报告(2002年)
本报告是大会2000年11月20日第55/33 A号决议所设政府专家小组为探讨导弹问题的各个方面而编写的。本报告概述了导弹领域的背景和当前状况。它还介绍了若干关切领域。
除其他外,这些问题涉及的方面包括:导弹数量越来越多、射程越来越远、技术日益先进、地理分布日益扩散;导弹运载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尤其是核武器,以及常规武器的能力;导弹防御系统及其战略后果;利用运载火箭技术研发导弹的可能性;导弹在军事思想中的地位以及建立信任措施的作用和范围。
小组认为,除其他外,这些问题都是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重大关切。小组注意到目前联合国内外都正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导弹问题。小组还表示,继续加强在这方面的努力很重要,并强调了联合国在这点上的作用。最后,小组总结称,所有国家层面、地区层面、双边、诸边和多边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报告中提及的倡议在内,都需作进一步探讨。